为主动融入昆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共产党员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富民县妇联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志愿者,利用富民街天赶集日到街上开展“文明城市齐心创,富民妇联团委在行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共有12名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参加活动。
活动中,县妇联、团县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采取向过往群众及沿街商户发放《从我做起 从家庭做起 制止餐饮浪费 崇尚勤俭节约》倡议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倡导健康婚育观》、《暑期孩子安全知识》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1000余份;组织志愿者到街头巷尾宣传文明创建、爱护环境相关知识,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组织志愿者为富民县青年服务中心暑期服务的孩子们普及文明创建、厉行节约、暑期安全等相关知识,鼓励孩子们争做文明小市民,争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活动现场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0余人。
通过开展活动,号召和组织广大共产党员模范践行文明行为,强化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带动身边的人和广大市民争当文明使者,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文明意识、文明出行、文明礼让、文明服务成为大家普遍遵守的社会公德,共同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和“文明一个人,温暖一座城”的浓厚社会氛围,以个人的“微文明”推进富民的“大文明”,展示文明富民良好形象。